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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委会:新增七种印刷设备可享受关税优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税委会【2009】28号)上,新增加了七种印刷设备并调低了进口关税。 (1)

     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税委会【2009】28号)上,新增加了七种印刷设备并调低了进口关税。

    (1)切纸机弧形管的暂定税率为4%,比原来的8%的最惠国税率降低幅度达50%;

    (2)在税号84431313四色平张纸胶印机印刷速度大于等于16000对开张/小时之类胶印机中;增加了对开单张纸双面印刷速度大于等于13000张/小时;

    (3)在上条税号中,全张或超全张纸单面印刷速度大于等于13000张平张纸胶印机的暂定税率7%,比原来10%的税率降低幅度达30%;

    (4)在税号84431319五色及以上平张纸胶印机速度大于等于16000对开张/小时类型的胶印机中,增加了对开单张纸双面印刷速度大于等于13000张/小时;

    (5)全张或超全张单张纸单面印刷速度大于等于13000张/小时的暂定税率7%,比原来的10%税率降低幅度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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