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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起工信部将定期公告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指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工信部消息:工信部网站将于明年1月1日推出“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通告”栏目,公开发布并定期更新企业报送备案的汽车燃料消

      工信部消息:工信部网站将于明年1月1日推出“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通告”栏目,公开发布并定期更新企业报送备案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指标数据,为社会各界提供了解、查询、检索汽车燃料消耗量信息平台。

     据了解,按照工信部《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明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总质量3.5吨及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将粘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需将不同油耗车型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样本报工信部备案,工信部将定期公告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指标。 
 
     截至12月22日,60多家企业近4000个车型的油耗标识已按要求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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