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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季度新增光伏并网装机容量504万千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24  浏览次数:7
核心提示:国家能源局日前向各省及电网下发《2015年全国光伏发电年度计划新增并网规模表》,征求意见稿中提到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并网15GW,

国家能源局日前向各省及电网下发《2015年全国光伏发电年度计划新增并网规模表》,征求意见稿中提到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并网15GW,其中大型地面电站8GW、分布式7GW,并规定了屋顶分布式不低于3.15GW。这一数字相比去年的并网装机量10GW增长了50%。

具体来看,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及西藏地区在不发生弃光的前提下,不设发展规模上限。北京、天津和上海分别设定5万千瓦分布式发展最低目标。屋顶分布式光伏包括全额上网及“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

从国家能源局获悉:截至2015年3月底,全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3312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2779万千瓦,分布式光伏533万千瓦。2015年一季度,全国新增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504万千瓦,其中,新增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438万千瓦,新增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66万千瓦。

各省区市中,累计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达8个,分别为甘肃576万千瓦、新疆(含兵团)466万千瓦、青海426万千瓦、内蒙古384万千瓦、江苏300万千瓦、宁夏217万千瓦、河北152万千瓦和浙江142万千瓦。一季度新增累计装机容量较大的地区为:新疆(含兵团)110万千瓦、内蒙古82万千瓦、浙江70万千瓦、甘肃59万千瓦、江苏43万千瓦。

国家能源局今天正式对外公布《关于开展全国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管理,决定组织开展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并制定了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本次质量大检查主要针对已投运的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重点检查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运行质量、主要设备及部件质量两个方面。检查形式分为重点省份抽查和其他省份自查两种形式。国家能源局表示,通过组织光伏发电技术归口管理单位、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单位联合开展质量检查活动,可以准确掌握当前国内光伏发电工程建设运行、主要设备、并网性能质量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客观反映行业整体质量状况,提出有针对性建议,为规范光伏发电技术市场和完善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的政策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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