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2010年起工信部将定期公告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指标
日期:2015-06-25 09:36  点击:0

      工信部消息:工信部网站将于明年1月1日推出“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通告”栏目,公开发布并定期更新企业报送备案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指标数据,为社会各界提供了解、查询、检索汽车燃料消耗量信息平台。

     据了解,按照工信部《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明年1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销售的总质量3.5吨及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将粘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需将不同油耗车型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样本报工信部备案,工信部将定期公告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指标。 
 
     截至12月22日,60多家企业近4000个车型的油耗标识已按要求备案。

关于网站  |  普通版  |  触屏版  |  网页版
10/25 21:19
首页 刷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