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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福建出台新政:政府将优先扶持减排先进企业
日期:
2015-06-25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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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出台《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先进企业评选表彰办法》,明确评选两年举行一次,参评企业必须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并正常运行,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主要污染物削减量或削减幅度居所在设区市前5名。满足先进条件的企业,经省政府审定后授予有效期为两年的“福建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先进企业”称号,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安排的环保资金补助的优先上报权、取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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