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接受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装饰院装饰修缮工程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过程中,违反了《**采购法》第六条“**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和第十条“**采购的信息应当在**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以及《江西省省直单位**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赣财购[2004]20号)第二十一条“评审专家必须在省财政厅建立的省级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做如下处理:
一、自
二、在整改期内暂收回工程招标乙级资格确认证书。
三、整改期内必须组织公司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江西省财政厅有关**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采购招投标程序等。
四、整改期结束后须向我厅**采购办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