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环保会议精神,6月22日上午,夷陵区召开了全区节能减排暨环保专项行动会议。这标志着夷陵区节能减排暨环保专项行动启动。
夷陵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到2010年底,全区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5%,控制在1483吨以内;二氧化硫在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0%,控制在694吨以内。
区委副书记、区长刘洪福围绕夷陵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要求努力提高认识,实现环保工作的“三个转变”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和各项工作。对新上项目必须进行环保、节能认证,严把准入关,从源头起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对己建成但又存在环境污染的企业要进行限期整改和挂牌督办,治理后排污仍不达标的要予以停产关闭。同时,努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广泛宣传,营造一个良好的保护环境氛围。